什么是共用品•共用服务?

定义

是适合于不论是有身体特征或有残疾人的人,还是一般的人,都能够通用的产品、设施及服务。 福利用品、共用品、一般产品。

图1:共用品兼备了福利器械和一般商品的性能

原则

  1. 能够对应不同人群的身体特性和知觉特性。
  2. 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途径,达到易于交流的目的。
  3. 直觉上易于理解,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操作和利用。
  4. 可以不费力地进行处理,轻松地移动或靠近,身体负担小,使用方便。
  5. 考虑材料、构造、功能、程序、环境等问题,可以安全使用。

参考解说

共用品•共用服务的概念包括以下三点。

  1. 出发点即以适用于所有人为目的的共用设计。
  2. 消除一般产品使用上不便的无障碍设计。
  3. 使福利用具更加普及化的以福利为目的的设计。
图2:广义的福利产品中,除了以福利为目的的设计产品,消除不便的普及化产品也可视为共用品

发展经过

2000年12月8日,提出了《共用品、共用服务的定义及原则(2000年版)》。以共用品推进机构的企划委员会为中心,从去年6月开始持续讨论,以明确“所有人都能认同的共用品标准”为目的。

“共用品的标准是什么?”“定义是什么?”“和通用设计有什么不同?”等,为重新得到第三方的理解,更加严格地选定共用品和共用服务,以求准备好可信赖的“系统概念的决定版”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进行的老年人•残疾人关怀设计的开发指南中,在下定义以及各种相关用语的调整•确认工作的参与计划中,关于“Kyoyo-Hin”的表述希望可以加入尽量多的表述。为此也必须再次确认和强化共用品的概念。所谓好事不宜迟。

以旧的“5基准”为基础,重新进行评价•讨论

关于共用品已经有了“5项基准”,E&C企划的创始时期,当时的成员作出的这五项基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与此同时,这五项基准实际上是为了应对举办的活动,E&C流派快速作业得出的结果。现在,共用品推进机构作为公益法人在对外应对的时候,有时不能断言这五项基准一定妥当。
所以,讨论工作就是以重新评价这五项基准为形式,首先从考虑定义开始。以旧五项基准的第一项“无论身体残疾与否、身体功能低下与否的人们可共同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为基础,对“残疾”一词的使用作为重点进行探讨。
同时,开始以旧5基准的第二项为原案进行讨论,作为大部分情况下适用的基本法则•规则,定义和设定了新的“原则”。
在一系列的讨论过程中,旧第二项“非面向特定人群开发的专用品”这一点,与上一项已经表达过得内容有重复。关于旧第三项“平常可以取得或利用的东西”,旧第四项“不比一般产品或服务价格昂贵”,旧第五项“可持续制造,贩卖,提供”这几点,“一般”这一表达不确切,而且“价格和贩卖地区•持续性和共用品的存在意义并与特别关联”的认识得到了明确。
而且,关于会员制,限定商品,共用品的开发目的的有无功能上说无论哪个都不能否认其共用性,目前是“结果上说只要可以通用就可以”
有悖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东西当然在讨论之外,设计及亲民,具有舒适性是一切产品•服务理所当然寻求的基础条件,与环境问题的关联在当前阶段还没有提到。(确认)以简洁为目标,产品和产品的关系,关于更加详细的问题的实施细则,也就是说今后准备讨论的的“基准”中所规定的事项,考虑与ISO的指南的一致性。(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确认)

对应技术革新•环境变化,灵活改定

这样决定下来的新定义最大的特点是加入了“让更多的人群”这一句话。并非“完全的所有人”,“更多的人”更加充分切符合意义,显示了重视可以将对象范围扩大多少这一要点。
另外,新原则是以ISO指南•母型制定的知识为基础构成的,所以以“各种人群的身体直觉特征相对应”为核心,尽量更加具体地展示在信息交换•操作•利用中减轻心理和身体的负担。
而且,强调“共用品风格”,主张添加【参考解说】,使其成为包括通用设计和无障碍设计的上层概念。
另外,设想今后对应环境以及技术情报(IT)的进展等状况的改变,这次定义和原则的总结就确定了启用「2000年度版本」。

图3:关键概念

青木 诚(共用品推进机构运营兼策划委员)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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