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品FAQ

“共用品•共用服务”的新定义和五项原则

【定义】2000年版

“无论身体有怎样的特点和障碍,能够使更多的人通用的产品、设施、服务。”

【原则】2000年版

  1. 能够对应不同人群的身体特性和知觉特性。
  2. 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途径,达到易于交流的目的。
  3. 直觉上易于理解,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操作和利用。
  4. 可以不费力地进行处理,轻松地移动或靠近,身体负担小,使用方便。
  5. 考虑材料、构造、功能、程序、环境等问题,可以安全使用。

【参考解说】 共用品•共用服务的概念包括以下三点

  1. 出发点即以适用于所有人为目的的共用设计。
  2. 消除一般产品使用上不便的无障碍设计。
  3. 使福利用具更加普及化的以福利为目的的设计。

【资料】旧“五项基准”(筹划制定:1991年)

  1. 身体残疾与否、身体功能低下与否的人们可共同便于使用的产品和服务。
  2. 非面向特定人群开发的“专用品”。
  3. 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购入及使用。
  4. 不比一般产品或服务价格昂贵。
  5. 可持续制造,贩卖,提供。

无障碍设计(Barrier Free Design)

 以消除残疾人及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阻碍为目的的设计。译作“障碍消除”

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

 并非进行特别的改良或特殊设计、为使所有人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利用这一点上有所注意的产品及场所设计。

全方面设计(Design For All)

 创造对于所有能力状况范围内的人们都易于使用的产品及服务、系统(为所有人的设计)。

包容设计(Inclusive Design)

 对应所有人的需求的综合型设计。

便利设计(Accessible Design)

 以有功能障碍的人为中心,迄今为止的设计都以满足以上人群的需求为目的进行扩容。以使产品或建筑、服务在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潜在客户的设计(易于接纳、利用的设计)

融和(Inclusion)

 不排除任一个孩子,尽可能地在创造同一场所满足每个人的个别寻求的学校及社会的思想(全面教育、统一化教育)。

生存正常化(Normalization)

 主张将残疾人和健全人置于日常生活中而进行条件整备,共生的社会才是“正常”这一理念。最近被译为“等生化”。

电子邮件
字体大小